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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情况公示第37号

发布日期:2024-07-07 信息来源: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情况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23〕24号)要求,现对以下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示(自202478日起至2024710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呈报

单位

罪犯

姓名

出生

年月

性别

罪名

原判刑期

申请暂予监外

执行事由

病情诊断结果

1

省浉河

监狱

袁贺南

1940年7月

寻衅滋事罪

3年6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

符合生活不能自理相关情形

2

省商丘

监狱

龚志勇

1972年9月

交通肇事罪

1年3个月

保外就医

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相关条款

3

省郑州女子

监狱

朱秀荣

1966年11月

拐卖妇女罪

5年

保外就医

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相关条款

对以上案件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按下列方式向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提出意见。

1.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拨打电话:0371-65899859

2.非工作日期间,在1486442930@qq.com邮箱留言。留言请注明提出意见人的联系方式,便于情况反馈。

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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