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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第110至116号

发布日期:2025-09-22 信息来源: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第110

 

罪犯朱兵兵,男,1984年6月5日生,汉族,居住地河北省广平县。因犯非法拘禁罪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3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刑期自2024年2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止河南省焦南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焦南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河北省广平县司法局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朱兵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9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99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111

 

罪犯陈水娣1970718日生居住地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因非法经营罪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1日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减刑后,现刑期自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27年6月23日止现在河南省女子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女子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常州市天宁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陈水娣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91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910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第112

 

罪犯李绍增1954116日生居住地郑州市金水区因贪污、行贿罪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5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刑期自2017年7月14日起至2027年6月24日止现在河南省焦南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焦南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李绍增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91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910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第113

 

罪犯曹高兴1975104日生居住地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因贩卖毒品罪经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8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减刑后,现刑期自2021年7月7日起至2035年2月6日止。河南省周口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周口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焦作市中站区司法局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曹高兴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91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910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第114

 

罪犯王来敏1964年1月28日出生居住地三门峡市卢氏县因犯敲诈勒索罪经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刑期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37年6月29日止现在河南省洛阳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洛阳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三门峡市卢氏县社区矫正中心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来敏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9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912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第115

 

罪犯姜志叶,男,1947年2月21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河南省虞城县。因投放危险物质罪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7年8月1日止,现在河南省绿城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绿城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虞城县社区矫正中心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姜志叶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9月1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9月19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第116

 

罪犯欧国锋198259日生居住地广东省四会市因盗窃罪经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5日判处欧国锋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现刑期自2017年3月18日起至2029年3月15日止。现在河南省新乡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新乡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广东省四会市司法局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欧国锋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92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