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第85号
发布日期:2025-06-30
信息来源: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第85号
罪犯李玉臣,男,1948年6月1日生,汉族,居住地河南省夏邑县,因强奸罪经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8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减刑后,现刑期自2020年6月16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现在河南省豫东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豫东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夏邑县司法局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李玉臣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6月2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