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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第56至60号

发布日期:2025-05-19 信息来源: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第56

 

罪犯侯爱国195485日生,居住地河南省通许县,因抢劫、盗窃罪经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14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9000。减刑后,现刑期自2009年2月18日起至2027年3月17日止,现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第一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通许县司法局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侯爱国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51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515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第57

 

罪犯李留奇1966712日生,居住地河南省伊川县,因贷款诈骗罪经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刑期自2021年10月11日起至2033年10月10日止,现在河南省郑州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郑州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伊川县司法局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李留奇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51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515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第58

 

罪犯张文锋1982915日生,居住地福建省惠安县,因诈骗、偷越国境罪经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31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5千。刑期自2022年6月30日起至2027年3月26日止,现在河南省新郑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新郑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福建省惠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张文锋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51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515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第59

 

罪犯王玉勤1973716日生,居住地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经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5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刑期自2019年2月25日起至2034年2月24日止,现在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商丘市梁园区社区矫正中心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玉勤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51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515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豫狱刑暂字第60

 

罪犯刘宗学19451020日生,居住地河南省宜阳县,因敲诈勒索罪经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2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刑期自2022年6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现在河南省三门峡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三门峡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采纳社区矫正机构宜阳县司法局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刘宗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51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