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暂予监外执行第21号
发布日期:2024-02-15
信息来源: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豫狱刑暂字第21号
罪犯张武装,男,1968年6月1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商丘市夏邑县,因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贪污罪经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8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5000元。刑期自2022年9月8日起至2026年9月7日止,现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第一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张武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2月1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202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