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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第48至第53号

发布日期:2022-06-02 信息来源: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狱刑暂字第48

 

罪犯万秀花,1957914日生,汉族,住漯河市源汇区,因犯诈骗罪经永城市人民法院于20201224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自2020713日起至20221012日止,现在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万秀花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年5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

                               二十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狱刑暂字第49

 

犯郭哓义,男,1978年4月23日生,汉族,住河北省广宗县,因犯诈骗罪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8年2月8日起至2028年9月7日止,现在河南省焦南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焦南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郭哓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年5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

   二十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狱刑暂字50

 

罪犯朱攀攀,男,19881219日生,汉族,住中牟县,因犯交通肇事罪经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11227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11027日起至20241026日止,现在河南省信阳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信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朱攀攀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53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

                           三十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狱刑暂字51

 

罪犯王德富,男,1959514日生,汉族,住南阳市卧龙区,因犯诈骗罪经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于2020810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自201991日起至2022831日止,现在信阳市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信阳市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德富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53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

                            三十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狱刑暂字第52

 

罪犯张金美,197235日生,汉族,住上蔡县,因犯贩卖毒品罪经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427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五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534日起至202583日止,现在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张金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53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

                           三十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狱刑暂字53

 

罪犯石继田,男,1950117日生,汉族,住郸城县,因犯诈骗罪经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126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自2019722日起至2023121日止,现在河南省豫东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豫东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石继田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53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

                           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