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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第24至第29号

发布日期:2022-03-23 信息来源: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狱刑暂字第24

 

罪犯刘洪选,男,196683日生,汉族,住巩义市,因犯故意伤害罪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113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至2026811日止,现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省第一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刘洪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31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狱刑暂字第25

 

罪犯徐世贵,男,19611230日生,汉族,住罗山县,因犯盗窃罪经罗山县人民法院于202163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刑期自2021413日起至20221112日止,现在河南省豫南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省豫南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徐世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31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

十一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狱刑暂字26

 

罪犯唐旺余,男,195562日生,汉族,湖南省邵东市,因犯走私运输毒品罪经郑州铁路运输人民法院于201098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039日起至202298日止,现在河南省豫中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豫中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唐旺余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32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

                           二十三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狱刑暂字第27

 

罪犯张东海,男,1959112日生,汉族,住安阳市龙安区,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1231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486日起至2028105日止,现在河南省郑州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郑州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张东海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32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

                            二十三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狱刑暂字28

 

罪犯王成宇,男,1959114日生,汉族,安徽省凤台县,因犯猥亵儿童罪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于2020323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1995日起至202294日止,现在河南省豫南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豫南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成宇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32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

                            二十三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豫狱刑暂字29

 

罪犯宫留建,男,1962221日生,汉族,住尉氏县,因犯盗窃罪经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329日判处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刑后,刑期自20121128日起至2032127日止,现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第一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宫留建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32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在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

                            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