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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属监狱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2 信息来源: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根据《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省属监狱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体能测评结果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8日早上6:00在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门(郑州市金水东路166号)集合,集合时按照体检集合编组进行站队等待点名验证。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工作人员将对考生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都正常的,方可参加体检。考生还须向本小组工作人员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3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逐项填齐,并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另外再带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配合工作人员、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体检,严禁在体检中使用通讯工具。请严格按照体检编号顺序依次进行体检。凡违反体检规定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每名考生之间适当保持距离,禁止考生扎堆聊天。

  (四)在体检中,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场复检过的项目,不再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省监狱管理局提交复检申请,省监狱管理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本组工作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等项目的检查。如不如实报告,后果自负。

  (六)体检费用自理,每人300元(体检费用只收现金),由体检医疗机构统一收取。

  (七)体检合格人员请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附件: 1.河南省省属监狱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3页

            3.体检须知

  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