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狱务公开 > 暂予监外执行

【打印】

【字体:

2020年第20至26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0-04-07 信息来源: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豫狱刑暂字第20

 

罪犯杨勇,男,1970年5月17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西平县,因犯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罪经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0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刑期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现在河南省信阳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信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杨勇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3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三月二十六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豫狱刑暂字第21

 

罪犯王玉平,男,1961年9月14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林州市,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经林州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4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刑期自2015年8月4日起至2020年8月3日止,现在河南省平原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平原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玉平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3月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三月二十七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豫狱刑暂字第22

 

罪犯王建伟,男,1975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郑州市金水区,因犯故意伤害罪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23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34年2月19日止,现在河南省第三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第三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建伟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3月3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三月三十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豫狱刑暂字第23

 

罪犯张习明,男,1965年1月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新乡市凤泉区,因犯强奸罪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1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刑期自2016年9月2日起至2028年3月1日止,现在河南省焦作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焦作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张习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4月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四月三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豫狱刑暂字第24

 

罪犯王书均,男,1951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西峡县,因犯敲诈勒索罪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2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自2017年9月29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止,现在南阳市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南阳市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书均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4月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四月三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豫狱刑暂字第25

 

罪犯宋西海,男,1949年1月13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禹州市,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经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8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刑期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止,现在河南省焦南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焦南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宋西海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4月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四月三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豫狱刑暂字第26

 

罪犯王爱红,女,1970年10月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洛阳市涧西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5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现在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爱红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4月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四月四日